移民局详解“缺少申请材料没机会弥补、直接拒批”新规,9月11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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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中旬,美国移民局颁布了一条新规用于“指导内部工作人员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直接拒批移民申请”。
新规当时乍一看十分可怕:在受理移民申请(DACA除外)时,如果申请人首次申请提交的材料中缺少必要材料、或者材料未能证明其符合申请资格时,移民官可以在不发放任何RFE(补充证据材料)、或NOID(拒批意向通知)的情况下,直接拒绝这份移民申请。
转眼今天已是新规生效执行的日子,为了解决移民律师普遍吐槽的“并不是每一种申请移民局都会详细列出必备申请材料清单”的问题,移民局今天在其官网的不同申请类别里分别添加了“Optional Checklist”,以方便移民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之前检查申请所需的申请资料是否完备。
另外移民局特别提示大家:这项新规只对今年9月11日当天和之后提交的移民申请有效,新规不适用于今年9月11日之前提交的移民申请,今年4月提交的大批H-1B申请也不受新政策影响。
移民局新增“Optional Checklist
今天打开几个移民局官网的申请页面,果真看到了一些新变化。
例如针对职业移民的I-140说明页面、针对H-1B申请的I-129页面、针对亲属移民的I-130页面,都看到了相应的清单列表。
截图来源于移民局官网,版权属于原作者
诚心捣乱还是无心之失
移民局:自有评判
对于这项新政的目的,移民局的官方说法是“为了加快案件审理速度、解决移民申请积压严重的问题”。根据移民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各类移民申请加到一起移民局发出的RFE比率高达40%,这无疑对移民局本来就很繁重的工作量雪上加霜。
移民局解释说这项新政是为了惩戒草率不严肃的(frivolous filing)、或非常不完整(substantially incomplete)的移民申请,而不是故意为难普通的移民申请人,对于“无心之失”(innocent errors)移民局自会酌情处理,不会看到申请中出现错误、失误就不分青红皂白地拒批。
虽然这次移民局面上看起来特别“nice”,但有群众们表示还是很难具体界定“无心之失”与“草率不严肃”申请之间的区别。下面小纽带大家去看看移民局在上周的“吹风会”上是如何解释的。
不发RFE、没有NOID直接就拒批,处理移民申请的移民局工作人员是有自由裁量权的,拒批时不会再有上级主管复审,如果遇到以下几种情况工作人员会毫不犹豫直接给出拒批决定:
●申请中缺少官方规定的必备材料;
●申请材料不能证明申请人是具有申请资格;
●明明没有准备好申请材料,却先行提交不完整资料“占位子”,以利用等待移民局RFE期间补充其它资料。
举几个例子直观感受一下:
申请H-1B时,没有提交这份H-1B受益人的学位证明、或相关工作经历;
申请亲属移民时,没有提供经济担保表;
为了赶上每年4月第一周的H-1B抽签,先提交一份超级潦草的申请包裹,等收到RFE之后再提供之前本来就应该准备好的材料。
“吹风会”上,移民局保证已经完成了内部员工消化理解此项新政策的内部培训。同时也提醒申请人,一旦收到被拒通知、但认为自己的情况应该至少先给个RFE,那么移民局可以选择提交上诉。
另外移民局官员也不能保证被拒通知书上一定会详细地列举被拒原因,如果申请人对被拒原因不够详细有意见,则可以向移民局监察专员反应,不过移民局能做的仅是在以后培训工作人员时避免出现这种问题。
具体说明新政策下直接拒批情况
如果申请人根本就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申请的这项移民政策已经不复存在,或者不符合移民豁免要求里对亲属关系的定义,这样的申请和可能会直接被拒。
举例说明:
美国法律规定只有21岁以上的公民才能为父母申请绿卡,如果你是绿卡持有者递交了父母的绿卡申请,这种情况肯定被拒。
如果绿卡持有人为其非法入境的配偶申请绿卡,需要先提交一个豁免申请,说明如果不为配偶申请绿卡他们的家庭会“遭受很严重的困难”,这个理由可以是他们刚有年幼的孩子需要妈妈照顾,或者绿卡持有人病重需要配偶日常照顾等,但类似“绿卡持有人的母亲病重需要配偶来照顾”这样的理由则会被拒,因为配偶和绿卡持有人的母亲并不是直系亲属。
(截图来源于移民局官网文件,版权属于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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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不足,这也将成为直接被拒的主要原因。缺少申请豁免的材料,或者申请中有明确规定需要提供官方证明文件,但在申请中缺少这些资料的情况等。
举例说明:
在亲属移民申请中,忘了提供需要证明受益人有足够的经济保障不成为社会负担的经济担保书I-864表格;
申请H-1B的包裹中,缺少了美国劳工部批准的LCA文件;
申请F-1身份转成F-2,但却忘了提供某一份I-20。
(截图来源于移民局官网文件,版权属于原作者)
RFE vs NOID
2013年移民局发放的现行政策中规定,除非一份移民申请没有被批准的可能性,否则如果申请时缺少资料、或者所提供的资料不能充分证明申请人可以申请这个移民身份时,应该发放的是RFE或NOID。
●RFE是什么?
在审理申请的过程中,如果移民官认为递交的材料不能满足要求,需要更多补充证据时,移民局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更多的材料支持申请。申请准备的材料越充分,移民局要求补件的机率就越小。
当移民局确定对一份申请发放RFE后,这份申请的处理流程会暂时停止,移民局发来的RFE信中要求在87天内收到申请人的补充材料。直到移民局收到RFE回应,案件处理才会继续进行。一般情况,移民局在收到回复后60天内会有所回应。
(RFE示例,版权属于原作者)
NOID是什么?
NOID是移民局在审理一份移民申请后初步做出拒绝该份申请的意向通知,接下来收到NOID的申请人将有30天的时间对移民局做出回应,如果30天内申请人不能做出回应申请将直接被拒。
(NOID示例,版权属于原作者)
RFE和NOID的确听上去很相似,他们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RFE的感觉像是移民局在说:“你现在提供的材料不能充分说服我批准你这份申请,你还有什么其他材料能来说服我吗?”
而NOID的感觉是移民局在说:“我们现在准备要拒绝你这份申请了,你还有什么理由让我不要否决你的移民申请吗?”
移民局的这项新政策对移民律师的申请经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要求申请人在准备材料时要更加细致;另外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移民局的经济收益,以前虽然一来一回的RFE、NOID都无需单独缴纳费用,但从人力成本角度考虑移民官要花精力、时间处理,现在不仅可以把这些时间节省下来处理新的申请,被拒的申请人再次提交申请又是好几百、好几千美金的申请费呢!
新政实施后需要提醒大家:移民申请DIY被拒的风险相应增加。
忍不住最后吐个槽,在当前政策频繁变更、移民局小动作不断“规范”移民申请流程的大趋势下,真的不知道你在何时何地就踩了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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